利未记 5

獻贖愆祭的幾種事例

1. “如果有人犯罪:他聽見發誓的聲音(“發誓的聲音”或譯:“傳召作證的聲音”,或“發咒語的聲音”);他本是證人,卻不肯把看見或知道的說出來,他就要擔當自己的罪責。

2. 或人摸了甚麼不潔淨的東西,無論是不潔淨野獸的屍體,或是不潔淨牲畜的屍體,或是不潔淨昆蟲的屍體,當時並不留意,他因為成了不潔淨,就有罪了;

3. 或有人摸了人的污穢,他沒有留意沾染了甚麼污穢;他一知道,就有罪了。

4. 或有人嘴唇輕率發誓,無論是出於惡意或是出於好意,他沒有留意起了甚麼誓;他一知道,就有罪了。

5. 如果他在任何一件事上犯了罪,就要承認自己所犯的罪;

6. 他要為所犯的罪,把贖愆祭帶到耶和華面前當作贖罪祭,就是羊群中的母羊,或綿羊羔或山羊;祭司就為他的罪行贖罪。

7. “他的經濟能力若是不夠獻一隻羊,他就要為所犯的罪,帶兩隻斑鳩或兩隻雛鴿到耶和華面前作贖愆祭,一隻作贖罪祭,一隻作燔祭。

8. 他要把牠們帶到祭司那裡,祭司就要先獻上作為贖罪祭的一隻,把鳥的頭從頸項上扭斷,只是不可撕斷。

9. 然後他要把贖罪祭牲的一些血,彈在祭壇旁邊,其餘的血要在祭壇腳那裡擠出來;這是贖罪祭。

10. 第二隻作為燔祭的鳥,要按照燔祭的規則獻上,祭司為他的罪行贖罪,他就蒙赦免。

11. “他的經濟能力若是不夠獻兩隻斑鳩或兩隻雛鴿,就要為所犯的罪,帶來一公斤的細麵作贖罪祭的供物;供物不可澆上油,也不可加上乳香,因為這是贖罪祭。

12. 他要把供物帶到祭司那裡,祭司從其中取出一把,作為象徵,放在祭壇耶和華的火祭上面焚燒;這是贖罪祭。

13. 祭司為他所犯的任何一樣罪贖罪,他就蒙赦免。其餘的祭物(“其餘的祭物”直譯是“它”)要歸給祭司,好像素祭一樣。”

贖愆祭的條例

14. 耶和華對摩西說:

15. “如果有人在耶和華的聖物上不忠實,無意犯了罪,他就要依照你按著聖所衡量銀子標準所估的銀價,把他的贖愆祭牲,就是羊群中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,牽到耶和華面前作贖愆祭。

16. 他要補償他在聖物上所虧欠的,另加五分之一,交給祭司;祭司要用贖愆祭的公綿羊為他贖罪,他就蒙赦免。

17. “如果有人犯了罪,行了一件耶和華吩咐不可行的事;他雖然不清楚,仍是有罪,他就要擔當自己的罪責。

18. 他要依照你的估價,從羊群中把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牽來,給祭司作贖愆祭。祭司為他贖罪,那不清楚的無心之失,就蒙赦免。

19. 這是贖愆祭,他在耶和華面前實在有罪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