耶利米书 7

勸人民悔改離罪才有轉機

1. 耶和華有話臨到耶利米,說:

2. “你要站在耶和華的殿門口,在那裡宣告這話,說:‘所有進這些門來敬拜耶和華的猶大人哪!你們都要聽耶和華的話。’”

3. 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這樣說:“你們要改正自己的所作所為,我就讓你們在這地方居住。

4. 你們不要倚靠虛謊的話,說:‘這是耶和華的殿,是耶和華的殿,是耶和華的殿。’

5. 如果你們實在改正自己的所作所為,人與人之間認真施行公正;

6. 如果你們不欺壓寄居的,不欺壓孤兒寡婦,不在這地方流無辜人的血,也不跟從別的神,自招禍患;

7. 我就讓你們在賜給你們列祖直到永遠的這地方居住。

8. “可是,你們竟然倚靠虛謊無益的話。

9. 你們怎可偷盜、兇殺、姦淫、起假誓、向巴力燒香,跟從你們素不認識的別神,

10. 然後來到這稱為我名下的殿,站在我面前,說:‘我們安全啦!’你們這樣就可以行這一切可憎的事嗎?

11. 這稱為我名下的殿,難道在你們眼中看為賊窩嗎?但我都看見了。”這是耶和華的宣告。

12. “你們可以到示羅我的地方去,就是先前我名的居所,看看我因我子民以色列的邪惡,對那地方所行的。

13. 現在,因你們行了這一切事,我不斷懇切告誡你們,你們卻不聽;我呼喚你們,你們卻不答話。”這是耶和華的宣告。

14. “所以我從前怎樣對待示羅,將來也怎樣對待你們所倚靠的那稱為我名下的殿,以及我賜給你們和你們列祖的地方。

15. 我必把你們從我面前趕出,像我從前趕出你們的眾兄弟,以法蓮所有的後裔一樣。

16. “至於你,不要為這人民祈禱,不要為他們呼求禱告,也不要為他們向我懇求,因為我不會聽你。

17. 他們在猶大的各城中,在耶路撒冷的街道上所行的,你沒有看見嗎?

18. 兒子撿柴,父親生火,婦女摶麵,為天后做餅,又向別的神澆奠祭,惹我發怒。

19. 他們害的是我嗎?豈不是他們自己,以致臉上蒙羞嗎?”這是耶和華的宣告。

20. 因此,主耶和華這樣說:“看哪!我的怒氣和忿怒,必倒在這地方,也必倒在人口、牲畜、田野的樹木和地的出產上;怒火燒起,不能熄滅。”

21. 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這樣說:“你們儘管把燔祭加在平安祭上,自己吃祭肉吧!

22. 因為我把你們列祖從埃及地領出來的那日,燔祭和平安祭的事,我並沒有向他們提說,也沒有吩咐他們。

23. 我只吩咐他們這一件事,說:‘你們要聽從我的話,我就作你們的 神,你們也作我的子民;你們要遵行我所吩咐的一切道,好使你們蒙福。’

24. 他們卻沒有聽從,也不留心,反倒按著他們的計謀,隨從自己頑梗的惡心行事,向後不向前。

25. 自從你們列祖出埃及地的那日直到今日,我差遣我的僕人眾先知到你們那裡去,而且是每日不斷差遣。

26. 你們(“你們”原文作“他們”)卻沒有聽從,毫不留心,反倒硬著頸項行惡,比你們(“你們”原文作“他們”)的列祖還厲害。

27. “你要把這一切話告訴他們,他們卻不聽從你;你呼叫他們,他們也不回應。

28. 然而,你要對他們說:‘這就是不聽從耶和華他們 神的話,不受管教的國;誠實喪盡,並已從他們的口中斷絕了。

陀斐特的惡行及刑罰

29. “‘你要剪去頭髮,並且把它拋掉, 上到光禿的高岡舉哀, 因為耶和華擯斥、棄絕了 他所憎恨的世代。’”

30. “因為猶大人行了我看為惡的事,把他們可憎的偶像安放在稱為我名下的殿中,污瀆了這殿。”這是耶和華的宣告。

31. “他們在欣嫩子谷中,建造了陀斐特的邱壇,用火焚燒自己的兒女;這不是我吩咐的,我也沒有在心裡想過。

32. 因此,看哪!日子快到,人必不再稱這地方為陀斐特或欣嫩子谷,卻要稱它為‘殺戮谷’;人必在陀斐特埋葬屍體,甚至無處可容。”這是耶和華的宣告。

33. “這人民的屍體,也必給空中的飛鳥和地上的野獸作食物,沒有人來驅趕。

34. 那時,我必在猶大的城市中和耶路撒冷的街道上,使歡欣和快樂的聲音、新郎和新婦的聲音止息,因為這地必要變為荒場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