尼希米记 10

记签名之人

1. 签名的是:哈迦利亚的儿子省长尼希米和西底家;

2. 祭司西莱雅、亚撒利雅、耶利米、

3. 巴施户珥、亚玛利雅、玛基雅、

4. 哈突、示巴尼、玛鹿、

5. 哈琳、米利末、俄巴底亚、

6. 但以理、近顿、巴录、

7. 米书兰、亚比雅、米雅民、

8. 玛西亚、璧该、示玛雅;

9. 又有利未人,就是亚散尼的儿子耶书亚、希拿达的子孙宾内、甲篾,

10. 还有他们的弟兄示巴尼、荷第雅、基利他、毗莱雅、哈难、

11. 米迦、利合、哈沙比雅、

12. 撒刻、示利比、示巴尼、

13. 荷第雅、巴尼、比尼努;

14. 又有民的首领,就是巴录、巴哈摩押、以拦、萨土、巴尼、

15. 布尼、押甲、比拜、

16. 亚多尼雅、比革瓦伊、亚丁、

17. 亚特、希西家、押朔、

18. 荷第雅、哈顺、比赛、

19. 哈拉、亚拿突、尼拜、

20. 抹比押、米书兰、希悉、

21. 米示萨别、撒督、押杜亚、

22. 毗拉提、哈难、亚奈雅、

23. 何细亚、哈拿尼雅、哈述、

24. 哈罗黑、毗利哈、朔百、

25. 利宏、哈沙拿、玛西雅、

26. 亚希雅、哈难、亚难、

27. 玛鹿、哈琳、巴拿。

誓遵摩西所传之律

28. 其余的民,祭司、利未人、守门的、歌唱的、尼提宁和一切离绝邻邦居民归服神律法的,并他们的妻子、儿女,凡有知识能明白的,

29. 都随从他们贵胄的弟兄发咒起誓,必遵行神借他仆人摩西所传的律法,谨守遵行耶和华我们主的一切诫命、典章、律例,

30. 并不将我们的女儿嫁给这地的居民,也不为我们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。

31. 这地的居民若在安息日,或什么圣日,带了货物或粮食来卖给我们,我们必不买。每逢第七年必不耕种,凡欠我们债的必不追讨。

定为殿输金之例

32. 我们又为自己定例,每年各人捐银一舍客勒三分之一,为我们神殿的使用,

33. 就是为陈设饼、常献的素祭和燔祭,安息日、月朔、节期所献的与圣物,并以色列人的赎罪祭,以及我们神殿里一切的费用。

34. 我们的祭司、利未人和百姓都掣签,看每年是哪一族,按定期将献祭的柴奉到我们神的殿里,照着律法上所写的,烧在耶和华我们神的坛上。

35. 又定每年将我们地上初熟的土产和各样树上初熟的果子,都奉到耶和华的殿里。

36. 又照律法上所写的,将我们头胎的儿子和首生的牛羊都奉到我们神的殿,交给我们神殿里供职的祭司。

37. 并将初熟之麦子所磨的面和举祭、各样树上初熟的果子、新酒与油奉给祭司,收在我们神殿的库房里;把我们地上所产的十分之一奉给利未人,因利未人在我们一切城邑的土产中当取十分之一。

38. 利未人取十分之一的时候,亚伦的子孙中当有一个祭司与利未人同在,利未人也当从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,奉到我们神殿的屋子里,收在库房中。

39. 以色列人和利未人要将五谷、新酒和油为举祭,奉到收存圣所器皿的屋子里,就是供职的祭司、守门的、歌唱的所住的屋子。这样,我们就不离弃我们神的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