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 17

宰牛羊之規

1. 耶和華對摩西說:

2. 「你曉諭亞倫和他兒子並以色列眾人說,耶和華所吩咐的乃是這樣:

3. 凡以色列家中的人宰公牛,或是綿羊羔,或是山羊,不拘宰於營內營外,

4. 若未曾牽到會幕門口耶和華的帳幕前獻給耶和華為供物,流血的罪必歸到那人身上。他流了血,要從民中剪除。

5. 這是為要使以色列人把他們在田野裡所獻的祭帶到會幕門口,耶和華面前,交給祭司,獻於耶和華為平安祭。

6. 祭司要把血灑在會幕門口耶和華的壇上,把脂油焚燒,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祭。

7. 他們不可再獻祭給他們行邪淫所隨從的鬼魔[a]。這要做他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。

8. 「你要曉諭他們說:凡以色列家中的人,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,獻燔祭或是平安祭,

9. 若不帶到會幕門口獻給耶和華,那人必從民中剪除。

禁食血

10. 「凡以色列家中的人,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,若吃什麼血,我必向那吃血的人變臉,把他從民中剪除。

11. 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,我把這血賜給你們,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。因血裡有生命,所以能贖罪。

12. 因此,我對以色列人說:你們都不可吃血,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也不可吃血。

13. 凡以色列人,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,若打獵得了可吃的禽獸,必放出牠的血來,用土掩蓋。

14. 「論到一切活物的生命,就在血中。所以我對以色列人說,無論什麼活物的血,你們都不可吃,因為一切活物的血就是牠的生命。凡吃了血的,必被剪除。

15. 凡吃自死的或是被野獸撕裂的,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的,必不潔淨到晚上,都要洗衣服,用水洗身,到了晚上才為潔淨。

16. 但他若不洗衣服,也不洗身,就必擔當他的罪孽。」


Footnotes:
a. 利未記 17:7: 原文作:公山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