創世記 17

神易亞伯蘭為亞伯拉罕

1. 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,耶和華向他顯現,對他說:「我是全能的神,你當在我面前做完全人。

2. 我就與你立約,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。」

3. 亞伯蘭俯伏在地,神又對他說:

4. 「我與你立約:你要做多國的父。

5. 從此以後,你的名不再叫亞伯蘭,要叫亞伯拉罕,因為我已立你做多國的父。

6. 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,國度從你而立,君王從你而出。

7. 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,做永遠的約,是要做你和你後裔的神。

8. 我要將你現在寄居的地,就是迦南全地,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永遠為業,我也必做他們的神。」

始定割禮

9. 神又對亞伯拉罕說:「你和你的後裔,必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約。

10. 你們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禮,這就是我與你並你的後裔所立的約,是你們所當遵守的。

11. 你們都要受割禮[a],這是我與你們立約的證據。

12. 你們世世代代的男子,無論是家裡生的,是在你後裔之外用銀子從外人買的,生下來第八日,都要受割禮。

13. 你家裡生的和你用銀子買的,都必須受割禮。這樣,我的約就立在你們肉體上做永遠的約。

14. 但不受割禮的男子,必從民中剪除,因他背了我的約。」

易撒萊名為撒拉

15. 神又對亞伯拉罕說:「你的妻子撒萊,不可再叫撒萊,她的名要叫撒拉。

16. 我必賜福給她,也要使你從她得一個兒子。我要賜福給她,她也要做多國之母,必有百姓的君王從她而出。」

17. 亞伯拉罕就俯伏在地喜笑,心裡說:「一百歲的人還能得孩子嗎?撒拉已經九十歲了,還能生養嗎?」

18. 亞伯拉罕對神說:「但願以實瑪利活在你面前。」

應許生以撒

19. 神說:「不然,你妻子撒拉要給你生一個兒子,你要給他起名叫以撒。我要與他堅定所立的約,做他後裔永遠的約。

20. 至於以實瑪利,我也應允你,我必賜福給他,使他昌盛,極其繁多。他必生十二個族長,我也要使他成為大國。

21. 到明年這時節,撒拉必給你生以撒,我要與他堅定所立的約。」

始受割禮

22. 神和亞伯拉罕說完了話,就離開他上升去了。

23. 正當那日,亞伯拉罕遵著神的命,給他的兒子以實瑪利和家裡的一切男子,無論是在家裡生的,是用銀子買的,都行了割禮。

24. 亞伯拉罕受割禮的時候,年九十九歲。

25. 他兒子以實瑪利受割禮的時候,年十三歲。

26. 正當那日,亞伯拉罕和他兒子以實瑪利,一同受了割禮。

27. 家裡所有的人,無論是在家裡生的,是用銀子從外人買的,也都一同受了割禮。


Footnotes:
a. 創世記 17:11: 「受割禮」原文作「割陽皮」 ,14、23、24、25節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