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记 12

献祭当诣耶和华选择之处

1. “你们存活于世的日子,在耶和华你们列祖的神所赐你们为业的地上,要谨守遵行的律例、典章乃是这些:

2. 你们要将所赶出的国民侍奉神的各地方,无论是在高山,在小山,在各青翠树下,都毁坏了;

3. 也要拆毁他们的祭坛,打碎他们的柱像,用火焚烧他们的木偶,砍下他们雕刻的神像,并将其名从那地方除灭。

4. 你们不可照他们那样侍奉耶和华你们的神,

5. 但耶和华你们的神从你们各支派中选择何处为立他名的居所,你们就当往那里去求问,

6. 将你们的燔祭、平安祭、十分取一之物和手中的举祭并还愿祭、甘心祭,以及牛群羊群中头生的,都奉到那里。

7. 在那里,耶和华你们神的面前,你们和你们的家属都可以吃,并且因你手所办的一切事蒙耶和华你的神赐福,就都欢乐。

8. 我们今日在这里所行的,是各人行自己眼中看为正的事,你们将来不可这样行,

9. 因为你们还没有到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安息地,所给你的产业。

10. 但你们过了约旦河,得以住在耶和华你们神使你们承受为业之地,又使你们太平,不被四围的一切仇敌扰乱,安然居住,

11. 那时要将我所吩咐你们的燔祭、平安祭、十分取一之物和手中的举祭,并向耶和华许愿献的一切美祭,都奉到耶和华你们神所选择要立为他名的居所。

12. 你们和儿女、仆婢,并住在你们城里无份无业的利未人,都要在耶和华你们的神面前欢乐。

13. 你要谨慎,不可在你所看中的各处献燔祭,

14. 唯独耶和华从你那一支派中所选择的地方,你就要在那里献燔祭,行我一切所吩咐你的。

宰牲食肉之例

15. “然而,在你各城里都可以照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福分,随心所欲宰牲吃肉。无论洁净人不洁净人都可以吃,就如吃羚羊与鹿一般。

16. 只是不可吃血,要倒在地上,如同倒水一样。

17. 你的五谷、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,或是牛群、羊群中头生的,或是你许愿献的、甘心献的,或是手中的举祭,都不可在你城里吃;

18. 但要在耶和华你的神面前吃,在耶和华你神所要选择的地方,你和儿女、仆婢,并住在你城里的利未人,都可以吃,也要因你手所办的在耶和华你神面前欢乐。

19. 你要谨慎,在你所住的地方永不可丢弃利未人。

20. “耶和华你的神照他所应许扩张你境界的时候,你心里想要吃肉,说‘我要吃肉’,就可以随心所欲地吃肉。

21. 耶和华你神所选择要立他名的地方若离你太远,就可以照我所吩咐的,将耶和华赐给你的牛羊取些宰了,可以随心所欲在你城里吃。

22. 你吃那肉,要像吃羚羊与鹿一般。无论洁净人不洁净人都可以吃。

23. 只是你要心意坚定不可吃血,因为血是生命;不可将血[a]与肉同吃。

24. 不可吃血,要倒在地上,如同倒水一样。

25. 不可吃血,这样,你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,你和你的子孙就可以得福。

26. 只是你分别为圣的物和你的还愿祭,要奉到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去。

27. 你的燔祭,连肉带血,都要献在耶和华你神的坛上。平安祭的血要倒在耶和华你神的坛上,平安祭的肉你自己可以吃。

28. 你要谨守听从我所吩咐的一切话,行耶和华你神眼中看为善、看为正的事,这样你和你的子孙就可以永远享福。

29. “耶和华你神将你要去赶出的国民从你面前剪除,你得了他们的地居住,

30. 那时就要谨慎,不可在他们除灭之后随从他们的恶俗,陷入网罗,也不可访问他们的神说:‘这些国民怎样侍奉他们的神,我也要照样行。’

31. 你不可向耶和华你的神这样行,因为他们向他们的神行了耶和华所憎嫌所恨恶的一切事,甚至将自己的儿女用火焚烧,献于他们的神。

32. “凡我所吩咐的,你们都要谨守遵行,不可加添,也不可删减。


Footnotes:
a. 申命记 12:23: 原文作:生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