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记 15

论豁免年

1. “每逢七年末一年,你要施行豁免。

2. 豁免的定例乃是这样:凡债主要把所借给邻舍的豁免了,不可向邻舍和弟兄追讨,因为耶和华的豁免年已经宣告了。

3. 若借给外邦人,你可以向他追讨;但借给你弟兄,无论是什么,你要松手豁免了。